十宗罪

作者:蜘蛛



  女的叫三妮,卖油条;男的叫王有财,修自行车。我们常常看见街角那种卖油条和修理自行车的小摊。

  他们两口子感情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对买油条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个孩子在棚子里轻声哭泣。

  两个闺女,又瘦又丑,一个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学。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见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两个女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个孩子,全都光着脚在街上乱跑。

  一天清晨,他们全家都被杀了。

  警方接到报案,迅速赶到现场。那时,周兴兴已是刑警大队的队长。五具尸体,光着身子,衣服被凶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开了,地上的血掺杂着酱油、豆油、碱、洗衣粉。根据法医安中明的验尸报告,死者王有财咽喉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胸部中了两刀,三个孩子是被掐死的。经过解剖化验,他们的胃里有没被消化的猪肉、羊肉和牛肉,王有财喝过酒,三妮还吃了点瓜子,遇害时间大约在晚上11点。

  谋财害命?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穷得叮当响,常常为一毛钱吵架,为了一个碗的摔碎而大动肝火。

  仇杀?

  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情杀?

  看看他们的那两口大黄牙吧,从来没有过一把牙刷到过他们嘴里,有时高兴了他们也会洗一下脸。

  对于杀人动机,周兴兴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财家不远处就是医院,他空闲的时候常常去医院收吊针瓶子,现在他和家人的尸体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那太平间处在偏僻的角落,很少有人来,一条小路长满青草,三间破旧的瓦房,阴气森森,干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户上,铁栅栏锈迹斑斑。一间是解剖室,很多药水瓶子里泡着一些人体器官,一间停尸房,另外一间是看守人的房间。

  看守太平间的是一个老头,耳有点聋,眼有点花,喜欢喝酒。王有财的尸体被送来的当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时候,他看见一只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过了一会儿,又拍一下。他顿时感到心惊肉跳,打着手电筒出去,原来是一只癞蛤蟆,正在往窗户上跳。后来,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一只手在窗上抓,指甲抓着玻璃发出一种刺耳的声音。他打着手电筒出去,外面什么都没有,雨依然在下。

  老头回到房间,就在推开房门的一瞬间,发现门后站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雨衣,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脸。老头吓得一哆嗦,手电筒掉在地上,他摸索着找到手电筒,那人已经不见了,悄无声息地溜走了。老头以为是幻觉,上床缩在被窝里,惊魂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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