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作者:蜘蛛



  门前原先有一个铜做的招牌,后来被街上流浪的孩子偷走,吸引路人目光的是墙上贴着的四个歪歪斜斜的大字:乞丐免费。

  这大概是唯一一家对乞丐免费的饭店,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老板就是个乞丐。大怪从来不掩饰自己做过叫花子的经历,他给很多顾客都讲过他那个吸血的儿子,他说:“我觉得自己是狗,现在我才是人。”人们对他的苦难经历表示同情,对他的慈悲心肠表示赞赏。曾经有报纸电视台来采访这个好人,他拒绝了。他替政府发扬人道主义,替有钱的人施舍,他把善良向外敞开,把恶关闭起来。很多时候,美德只是一个盒子,包装着罪恶。

  这种慈悲只是一种表面现象,那些蓬头垢面的乞丐出入餐馆并不影响大怪的生意,因为他经营的不是饭店,而是贩毒。只有真正“要饭的”乞丐才会到这里来接受施舍,最初大怪、三文钱、寒少爷只是将这些缺胳膊少腿的叫花子组织起来,给他们划分好地盘,每月收取保护费。1997年,三文钱不满足做一个乞丐头子,开始利用这些乞丐进行贩卖毒品,给他们一些残羹剩饭,然后让他们运毒、出货。这个菜馆成为了一个隐蔽的毒品窝点。

  1999年2月,那个叫蒋卫东的实习民警曾经来这里进行过两次调查,第一次他买了一只叫花鸡,什么话都没有说;第二次,他又买了一只鸡,走进厨房直接对大怪说:“老板,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谁?”大怪问。

  “三文钱。”

  “不认识。”

  “直说吧,我是警察,我怀疑你贩毒,你最好识相点。虽然现在还没掌握证据,我这也不是正式讯问,就是私下里和你聊聊。下次再来,我会穿警服来,你要聪明的话,就给自己留条后路,以后也算是立功表现。再问你一遍,三文钱在哪儿?”

  “在你背后。”

  蒋卫东回头一看,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艺术的眼光应该无处不在,并不是只有蚂蚁和蚯蚓才可以看见地下的事情。一年后,登峰街旧房拆迁,从院内的树下挖出了一具骸骨,从一个生锈的腰带卡可以判断出,死者是一个警察。

  大怪站在院里那棵树下的时候,会有异样的感觉,他的脚下埋着一个死人。他用杀鸡的手杀了一个人,他将那警察打晕,勒个半死,像杀鸡那样在脖子上割一刀,将血放入木桶,那木桶里本来有半桶鸡血,慢慢地就注满了。事实上,他一边杀人一边呕吐,直到他把死者埋到树下,他感到一种虚脱,心里还有一种恨意,他觉得自己刚刚消灭了全世界。

  从那天开始,大怪常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的胳膊上脸上有很多密密麻麻蜂窝状的小孔,从小孔里爬出肉嘟嘟的白虫子。他并没有感到恐惧,但也不是像以前那样泰然自若,恐惧和坦然,他既不选这个,也不选那个,这便是他杀人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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