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作者:蜘蛛



离婚后,杨勇整天醉生梦死,破罐破摔,在旧日狐朋狗友的影响下,沾染上了各种恶习,身为警察的他竟然赌博、吸毒。因为屡犯禁令,违法乱纪,杨勇被开除公职,驱逐出警察队伍。

杨勇开了一家小型液化气站,但是很快就倒闭了,他纠集一批死党,开始了劫车杀人的犯罪生涯。这伙歹徒有个共同点:吸毒。吸毒需要大量资金,仅靠积蓄和工作收入很难维持。

丧彪从外省盗窃来一辆公安面包车,这辆车成了日后这个团伙作案的主要工具。

这伙歹徒买来了警服、手铐、电警棍、对讲机等,用来作案,然后开着车,想要搞一把枪。他们在周边县市寻找机会,有一次看到一名军官走在路上,腰中鼓鼓的似乎有枪,这名外地军官前来执行抓捕逃兵任务,身穿警服的歹徒将其骗上车,杀害后抢得一把92式手枪。此后,丧彪又前往云南边境,购买毒品时买了一些子弹。

他们将尸体带到废弃的液化气站,此处紧邻鬼尖的鱼塘,是个处理尸体的好地方。

杨勇特大犯罪集团的杀人毁尸行为几乎都是在液化气站的旧仓库里进行的。

尸体放了一夜,第二天,丧彪问如何处理尸体。

杨勇说:砍了,咱们都动手。

鬼尖说:没有整过,不敢砍。

杨勇说:咱们几个,杀人一起杀,砍人一起砍,就是扔骨头也得一块扔,谁也跑不了。

丧彪说:对,都是一样的罪。

这伙灭绝人性的凶犯反锁上仓库的门,找来刀子和钢锯,开始分尸。

丧彪落网之后,供述了所有罪行,当时负责笔录的民警心里有一种透彻心肺的恐惧,丧彪供述的分尸过程摘录如下:

“勇哥拿着刀子,摸了摸那人,先从软乎的地方下手。我记得很清楚,他先卸的是右胳膊,从胳肢窝里割了几刀,卸不下来,他就用脚踩着那人的胳膊,硬掰下来的。接着是左胳膊,也是这样弄的。又卸下两条腿,从大腿根那里,刀子割不动就用锯,锯条都断了一根,还用了铁锤。我卸的脑壳,从脖子与脑壳的连接处,把头从左边扭到右边,转圈。鬼尖卸身上,肚皮是旋下来的,掏出肠子啊啥的,有血管,拉不开,就拿刀割开。最后卸肋骨,俺们都动手了,一根一根的卸,刀子不好割,钢锯也伸不进去,就用手把肋骨条扳下来。最后就剩一根脊梁骨了,用刀子一节一节的割开。后来,就用那个打鱼饲料的机子,把那些东西都打碎了。鬼尖喂鱼,喂了两个星期才喂完。”

在他们杀害的9人中,有7人就被这群丧失人性的凶徒用相同的方式毁尸灭迹。

他们第一次杀人劫车是在四年前,按照事先密谋好的作案方式,一名同伙在国道路口寻找到合适的目标,然后用手机立即通知杨勇:过去了,黑,一个人,奔驰。

上一篇:第三十四章 鱼鳞之茎 下一篇:序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