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

作者:蜘蛛

武陵市青年路中心有一棵树,一棵百岁高龄的桃树。

  2000年10月2日,一个少妇把一个4岁的小男孩从自行车后座上抱下来,她对小男孩说:“旺旺,你在这棵树下等妈妈,妈妈去厕所,马上回来。”

  小男孩坐在树下的石头护栏上说:“好的。”

  10分钟后,少妇回来了,小男孩却不见了。少妇脸色煞白,站在树下询问过路的人,半小时后,惊慌失措的家人纷纷赶到,他们报了警,拿着孩子的照片去附近的路口以及车站和码头询问。警察在调查中得知小男孩被一个女人带走了,少妇听到这消息就瘫软在地上,围观的群众把她扶起,有的好心人建议她去写寻人启事贴在街头。过了一会儿,少妇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衬衣,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在衣服上写下一份寻人启事,挂在了树上。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个只戴着乳罩的女人,终于号啕大哭起来。她像疯子一样坐在地上攥着拳头,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喊,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使她的声音变调,她说出的话更加凄惨骇人,那段话足以让每一个母亲落泪:

  “我的儿子丢了,哎呀,我该怎么说呢,老天爷,没了,是个女人拐走的,人家说看见了。我给人家磕头,磕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求求你了呀。哎呀,刮大风啦,天冷了,我的儿子还只穿着一件小夹克。旺旺,你到底在哪儿啊,我能听见你的声音,你哭,你笑,喊我妈妈。我的儿子呀,被人贩子抱走了。人贩子,我吐唾沫,该千刀万剐下地狱的人贩子。一个女人,偷人家孩子,我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剁你的手指头,你真该死!该死!该死!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呀,他只有4岁。不不不,我说错话了,你大慈大悲,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好不好?没有他,我活不下去。你也是个女人啊,抱人家小孩子,还有良心吗?你要把孩子卖钱,我愿意出十倍的钱,一百倍的钱,把我的孩子买回来。告诉我,我的旺旺在哪儿,我愿意在地上爬,我要爬到孩子身边。我愿意卖房子,贷款,钱全部给你,只求你别伤害孩子,别要孩子身上的器官。求求你了,你这万恶的女人,你会下地狱,下地狱……”

  第二天,她又站在树下,神情呆滞,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一连几天,路过的人都看到一个女人对着树自言自语,她像一个苍白、呆滞、阴森的幽灵。有时,推着平板车卖核桃糕的人从她面前走过,她就会发出一连串恶毒的咒骂,但是因为嗓子嘶哑,谁也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她已经疯了。

  半个月以后,在华城火车站广场,一个老乞丐用铁链牵着一个小男孩乞讨,小男孩卷着裤脚,腿上有三个触目惊心的烂疮,苍蝇绕着他嗡嗡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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